公司新版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》(QESM-RHAH-220915-01)9月15日正式实施 | |
2022/9/2 17:14:21 浏览次数 76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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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》(GB30871-2022)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,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特殊作业环节一直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事故高发环节。新标准发布后,公司于2022年6月即组织宣贯学习,深入研究新旧标准的区别。随后,对标新标准,公司组织安环工程部、生产部对公司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》(QESM-RHAH-211210-27)进行修编,经多次讨论、征求各部门意见后,于2022年8月24日发布,并定于2022年9月15日实施。 新修订的公司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》(QESM-RHAH-220915-01)主要变化有: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监护人的职责和上岗要求 要求监护人必须由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,且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,持证上岗。 二是明确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要求作业负责人必须会同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,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,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,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,进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。 三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更严格 新制度规定动火前采样检测点位由原来“上、中、下”三个点位修订为“上、中、下及左、中、右”六个点位。 一级动火作业中断重新采样时间由原来的60分钟缩减至30分钟。 要求审批人必须在现场完成作业票审批工作。 新增特级动火作业全程视频录像及连续监测要求。 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超过10米时,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。 细化动火作业票,将动火作业申请时间和动火作业时间分开。 四是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更细化,更加具有针对性。 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一块盲板一次抽(堵)作业实施一张作业票,实施抽与堵分离管理。 五是规范标准用语 将“易燃易爆场所”修订为“火灾爆炸危险场所”;“作业证”修订为“作业票”等。 修订后的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》(QESM-RHAH-220915-01)对特殊作业的管理流程和要求更加具体和清晰,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特殊作业管理,减少作业过程中的风险。为有效贯彻落实新制度,公司近期将组织宣贯和培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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